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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《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效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- 01- 30 21: 00浏览次数:
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关于延长《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效期的通知

川办规〔2022〕1号

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有关单位:

经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,2019年12月印发的《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办发〔2019〕69号)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。

特此通知。


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2022年1月3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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